成都商報記者 餘文龍
  惠民亮點
  1、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屬基本醫療保險中的新增項目,參保人員只需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2、“重症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取消了原辦法對“血友病”僅學生兒童可申請的限制,拓寬保障覆蓋面。
  成都商報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明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將全面實施覆蓋城鄉居民的大病保險新制度、覆蓋所有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新辦法:參保人員只需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患重特大疾病報銷不封頂。
  新政一
  繳城鄉居民基本醫保
  可享大病保險待遇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屬基本醫療保險中的新增項目,參保人員只需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即可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根據《成都市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參加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在一個保險期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超過上年度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費用,由大病保險按比例報銷,報銷水平總體不低於個人負擔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費用的50%。如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合併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費用超過了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其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最高報銷90%、且報銷總額不設封頂線。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通過政府招投標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資金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按城鄉基本居民醫療保險人均籌資標準的6%劃撥,並結合成都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高額醫療費用發生情況及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變動等因素實行動態調整。
  新政二
  門診特殊疾病覆蓋面拓寬
  就醫質量提升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該局圍繞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對全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充分征求市級相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各方面意見建議,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規定,重新修訂了《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2014年1月1日起實施,旨在進一步保障參保群眾的合法權益,提升門診特殊疾病患者的就醫治療質量。
  新《辦法》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調整:
  一、成都將增加門診特殊疾病種類,將“重症肌無力”納入門診特殊疾病管理,取消了原辦法對“血友病”僅學生兒童可申請的限制,拓寬了保障覆蓋面。
  二、門診特殊疾病病種範圍由三類增至四類,便於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三、門診特殊疾病認定由醫保經辦機構委托定點醫療機構按照《成都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認定標準》具體實施並出具認定結論,便於參保人員得到更加及時有力的治療。
  四、建立專家評審制度,如參保人員對認定機構出具的認定結論有異議,可向本人參保關係所屬醫保經辦機構提出複查申請,由市級醫療保險專家評審小組進行複查認定並做出認定結論。
  五、建立治療方案覆審制度,醫療機構主診醫生提出初步治療(或變更)方案後,須由覆審專家進行覆審,覆審通過的方案才能最終生效,更加保障參保人員就醫治療質量。  (原標題:明年 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報銷不封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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